生物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8-10-08 10:41: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党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一、组织生活会目的及召开时间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二)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检查坚持党性原则,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四)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一)会前,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开展调研、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坦诚交流思想;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二)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之间的相互批评。

(三)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定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主要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四)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下级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可以提前介入,加强具体指导;对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及时报告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所在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上级党组织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附件:

生物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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